2020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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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7-21
2020-07-21
2020-07-10
項目簡介:
企業技術中心,是指企業根據市場競爭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,負責制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、開展產業技術研發、創造運用知識產權、建立技術標準體系、凝聚培養創新人才、構建協同創新網絡、推進技術創新全過程實施。
企業技術中心是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企業創新驅動發展的核心力量。對創新能力強、機制好、引領示范作用大、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,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。
申報條件:
(一)企業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注冊,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報告期年度企業盈利;
(二)企業在行業中具有較好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,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較高創新水平;
(三)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動力機制和運行機制,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,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;
(四)技術中心必須有專屬空間,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、開發、實驗條件,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。原則上計入技術中心賬戶上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60%以上應集中在技術中心場地內使用。
(五)企業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,報告期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(簡稱研發經費)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按照企業規模劃分為5檔:主營業務收入30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為1.0%,主營業務收入100-300億元(含100億元)的企業為1.5%,主營業務收入50-100億元(含50億元)的企業為2.0%,主營業務收入10-50億元(含10億元)的企業為2.5%,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以下的企業為3.0%,且不低于600萬元。企業擁有技術水平高、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,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;
(六)已被所在設區市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一年以上的;
(七)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二年內,不得存在下列情況:
1.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走私行為,受到刑事、行政處罰,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;
2.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構成偷稅、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。